关于申报第6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

各位在站博士后:

根据《2017 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的有关规定,为做好第6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 博士后研究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后导出数据,在线提交。同时打印一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交由人力资源部审核;

2. “专家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

二、特别说明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二)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规定,属于下列情况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申请本次资助:

1. 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面上资助的;

2. 进站时间超过一年半的;

3. 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三)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博士后编号请在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查询,申请书中“设站单位意见”一栏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填写。

外籍博士后亦可申请,申请书封面信息需由中文填写,申请书内容则可由英文填写。

请各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按申报要求在201791日前上网填写、提交,经审核通过后,于201791日前将纸质“申请书”1份、专家推荐信一式2份(含原件)送至人力资源部郑晓宇(zhengxy@nimte.ac.cn9112)处审核。

人力资源部

2017719

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pdf

中科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 新能源技术研究所

材料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