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纳米先导专项“全固态电池”课题通过验收

  9月7日,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任务局组织专家在宁波召开了“变革性纳米产业制造技术聚焦” 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A类)(简称“纳米先导专项”) “全固态电池”课题科技目标、科研管理和财务验收会。“全固态电池”课题隶属于纳米先导专项“长续航动力锂电池”项目(项目一),分为“固体电解质”、“金属锂负极”和“全固态电池”三个子课题,课题由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牵头承担,课题参与单位包括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验收专家组由来自同济大学、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国防科技大学等单位的10名专家组成,同济大学教授黄云辉担任组长。财务验收专家组由来自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的3名财务专家组成,中科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正高级会计师韩丹凤担任组长。验收会由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王其祥副研究员主持。

    会上,验收专家组听取了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姚霞银研究员、许晓雄研究员(课题负责人),中科院物理所李泓研究员的子课题科研工作总结报告及课题总结报告,审查了相关文档、材料,并进行了现场考察,经过认真的质询和讨论,专家组充分肯定了课题取得的成果,一致同意“全固态电池”课题通过科技目标与科研管理的验收。同时,经过财务专家组审查,该课题也顺利通过财务验收。

    纳米先导专项“全固态电池”课题研究团队经过5年的努力,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共计发表研究论文28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49项,其中授权9项,培养博士8人,硕士12人。完成技术转移转化2项,包括在该课题的基础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借助宁波材料所的技术,在宁波当地投资5亿元人民币,成立了浙江锋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筹建亿瓦时固态动力锂电池生产线;中科院物理所与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在江苏溧阳成立了江苏卫蓝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A轮融资,估值10亿,正在建设电池中试线。

    本课题在实施过程中,开发了一系列高性能固态电解质材料、基于原位固态化的混合固液电解质电芯以及全固态锂电池单体,对推动下一代高比能、高安全性动力电池技术的应用具有显著的支撑作用和指导意义;形成了全面的从材料研发到电池集成的创新能力,为发展我国新型高安全性长寿命的动力电池技术奠定了坚实的科学和技术基础,对早日实现国内全固态锂电池的规模应用具有深远影响。

    宁波材料所副所长杨桂林、所属新能源所所长陈亮等一同参加了验收会。

   

  与会成员合影

   

  验收会现场

    (新能源所 刘高瞻)

中科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 新能源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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